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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总工会的基本职能


  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

大兴安岭地区总工会、林管局工会、林业集团公司工会是地委领导下的全区工会领导机关,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各项方针,按照地委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确定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地委、行署、林管局、集团公司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地区政策、措施的制定,加强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劳动争议的调处工作;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包括离退休职工)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接待职工来信来访。

   四、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全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工作,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的调整劳动关系的机制,指导基层建立健全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谈判制度;组织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开展群众经济技术活动;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五、协助县(区)、局党委管理县(区)、局工会的领导班子;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制定和实施全区工会干部培训规划。

   六、承担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的评选、考核、推荐、表彰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全区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及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地区四个领导小组(企务公开、自营经济、一帮一扶贫解困、新建企业建会)的办公室日常工作,地委、行署、林管局、林业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确定的主要工作职能任务,参照省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的精神,地区总工会、林管局工会、林业集团公司工会机关设8 个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政研室)

  政务综合:主要职责是负责地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综合服务工作,重点负责综合反映全区工会工作情况及状态,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地区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及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处理机关日常文秘、档案管理等有关政务工作;承担财贸工委工作。

  机关事务: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管理工作。承担办公楼管理、联络接待、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
  政策调研:主要职责地总确定的重大课题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工运与工会工作
重要理论的调研,负责年度调研成果的评比、奖励;负责全区工会系统统计工作;编辑《大兴安岭工会通讯》等工会内刊。

  政工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的政工管理,承担干部人事、党支部、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

  主  任:张洪君

  联系电话:2125926

  
  二、组织部(新建企业建会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区工会组织建设有关规划和制度,加强县级工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机关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推进新建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承担全区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有关组织人事工作,承担和指导会员会籍的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做好干部协管工作。

  部  长:张治民

  联系电话:2123148

  三、宣教文体部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区工会和职工的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工作进行规划和指导。重点研究与制定职工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及任务, 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思想状况,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宣传报道全区工会系统重要活动和典型经验、事迹;承担《黑龙江工人报》记者站工作;承办全区工运理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工会《史志》的编写工作。

  部  长:张东枫

  联系电话:2124845

  四、经济保护部(技协办)

  经济建设: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和评模表彰工作;重点负责参与全区经济建设、经济改革有关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参与全区有关劳动模范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监督,承办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和地区以上劳动模范的评选、考核、表彰及管理工作。

  劳动保护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群众参与和群众监督工作。重点负责研究和参与全省有关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劳动标准、制度的监督实施,参与重大生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地级生产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群众性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技术协作:主要职责是参与政府和企业制定技术政策和执行情况监督工作;参与并监督职工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指导基层组织技术协作、技术攻关、改造和技术推广、技术比赛;协助企业搞好技术培训;负责全区职工技术协会工作。

  部  长:马 骋

  联系电话:2123104


  五、社会保障部(女职工部)

  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和参与与职工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障工作。重点负责参与全区有关职工生活、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改革的制定与执行,监督有关职工生活、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物价、住房和社会救济等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负责对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参与有关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政策的制定与监督实施。负责职工自营经济的发动、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工作。

  负责参与有关女职工权益的维护工作。重点参与有关女职工的权益与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监督;承担地区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部  长:张 勇

  联系电话:2125413、2124472


  六、民主管理部(法律工作部)

  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全区职工民主评议(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重点负责研究和指导基层工会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行厂务公开工作,指导改制企业、新建企业及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县级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地方同级政府(行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参与劳动法律、法规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联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区工会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和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负责职工信访工作,承办基层工会法人登记和职工持股会审批工作。
  

  部  长:孙 杰
  
  联系电话:2122562


  七、财务资产部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工会经费“收、管、用”和资产管理工作。重点负责制定全区工会财务管
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编报本级工会预算,审批下级工会的预决算,组织全区工会经费的收缴和上解,指导和监督各级工会经费“收、管、用”,负责地总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全区工会资产管理。

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费用的请拨与工资发放工作。

  部  长:荆迎新

  联系电话:2125323

  八、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办)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监督审查。重点负责地区总工会本级机关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年度审计工作,对全区工会经费和各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地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主  任:武术光

  联系电话:212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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